一、 材料、除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外的租赁供应商准入应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一)供应商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证件在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一致),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四)其他证明文件。
二、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供应商准入应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一)供应商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证件在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一致),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四)安拆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其他证明文件。
三、 分包商准入应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一)分包商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资质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一致),须提供加盖分包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分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四)其他证明文件。
四、 劳务班组准入应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一)劳务班组证明文件:包括班组长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近3年施工业绩;
(三)近3年获得的相关荣誉;
(四)其他证明文件。